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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承德双滦区历史由来

2025-09-30 15:44 来源:云缪生活 点击:

河北承德双滦区历史由来

双滦区,隶属河北省承德市。位于河北省东北部,承德市西郊,距承德市区11.5千米。地跨东经117°37′—117°54′,北纬40°48′—41°12′,属暖温和中温带半湿润大陆季风性气候。东南西北分别与双桥区、承德县、滦平县、隆化县交界。因境内有双塔山、滦河水而得名。全区总面积452平方公里,总人口20万人,辖4镇、2乡、3街道,63个行政村、25个社区。

夏商时期,双滦境域为山戎族地。春秋战国时期境域先为东胡族地,后列入燕国版图,隶属渔阳郡。1980年承德市双滦办事处改为双滦区。

双滦区在社区建设和治理方面成绩突出,先后被民政部授予“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 、“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 等荣誉称号。

夏商时期,双滦境域为山戎族地。春秋战国时期境域先为东胡族地,后列入燕国版图,隶属渔阳郡。秦汉时期,秦初为东胡地后并入匈奴;汉为匈奴左地,武帝时为塞地,后入乌桓。魏晋时,为鲜卑地。北魏为安州广阳郡广兴县地,后并入厗莫奚。隋时为奚族地,唐为契丹地。宋代辽金时期为北京路兴州兴化军兴化县、宜兴县地。元为上都路兴安县、宜兴县地。明朝时期隶属北平都司,为兴州卫地。永乐二年(1404年),永乐帝将兴州“五卫”也迁入长城以内,此后境内即为蒙古人牧场。

清雍正元年(1723年),于热河上营设热河直隶厅,境域属热河厅管辖。雍正十一年(1733年),热河复设承德州,其治所开始曾设在喀喇河屯。清乾隆七年(1742年),撤承德州,境域设喀喇河屯厅,隶属热河直隶厅。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撤热河直隶厅改承德府;喀喇河屯厅改为滦平县,隶属承德府。

民国元年(1912年),境域隶属滦平县。民国四年(1915年)5月,热河设特别行政区,滦平县辖于热河道。民国十七年(1928年)6月,热河特别行政区改为热河省,境域辖于热河省滦平县。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3月5日,日本侵略军侵占滦平县后,境域隶属于伪滦平县。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中国共产党开始建立人民政权。10月,中共冀察区十二地委热西分委决定分设东、西滦平县,该区境域基本归为东滦平县。双塔山地区设滦平县第一区;滦河地区设滦平县二区;大庙地区设滦平县第三区。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2月,境域原滦平县第一、第三区改设中共承德市第七区。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8月,中共承德市地方组织战略转移,境域为国民政府滦平县辖。

1948年11月,承德市第二次解放,滦平县、承德市分别在境域设区政府。

1949年10月~1955年5月,境域分设滦平县第二区、承德市第七区(1949年8月改为第六区,1951年1月改为第五区,1955年5月又改为双塔山区)。

1955年6月~1957年4月,境域开始撤区建乡工作。1955年6月滦平县在境内设滦河乡政府,中共滦平县二区委员会改为第二区工作委员会。1956年4月,撤销第二区,设滦平县滦河办事处。1957年4月,撤销双塔山区。 1958年9月,滦平县滦河乡划归承德市。

1958年9月~1965年,境域开始建立人民公社。1958年9月,成立双塔山红旗人民公社、滦河先锋人民公社。同年10月,滦河先锋人民公社并入双塔山红旗人民公社。1959年3月,双塔山红旗人民公社改称双塔山人民公社。

1960年3月,承德专区、市合并。境域设有滦河、双塔山人民公社。

1961年5月,承德专区、市分设。境域复设双塔山区。

1966年~1976年10月,“文革”时期,境内双塔山区及人民公社由承德市革命委员会领导。1968年12月,双塔山区建制撤销,其所辖人民公社由承德市革委会直接领导。1973年12月,设承德市双滦办事处。

1980年6月2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将承德市双滦办事处改为双滦区。

2007年,根据河北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滦平县陈栅子乡划归承德市双滦区管辖。

2009年7月,按承德市整体行政区划要求,经省、市政府批准,西地乡由滦平县划归双滦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