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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董帅”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现予以曝光!

2024-12-16 18:20 来源:云缪生活 点击:

民权县“董帅”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现予以曝光!

董帅

失信被执行人:董帅

身份证号码:4114211987****0078

现居住:河南省民权县人民路商贸城

执行依据:(2017)豫1421民初3667号

执行法院:民权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偿还借款300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案件详情:原告门某某诉被告董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权县人民法院作出(2017)豫1421民初3667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董帅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门某某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案件受理费275元 。履行期限届满后,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门某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民权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截至目前仍未履行。该院决定将被执行人董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请立即向该院举报。

联系人:韩法官

联系电话:17603708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