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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轮流抚养孩子能不能

2025-02-18 22:50 来源:云缪生活 点击:

离婚后轮流抚养孩子能不能

一、离婚后轮流抚养孩子能不能

离婚后能不能双方轮流抚养孩子。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首先是由双方协商决定的,如果双方都同意轮流抚养,并且轮流抚养对孩子有利的话,法院不应该再进行干预。

离婚后轮流抚养孩子能不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不要孩子也不给抚养费能不能

离婚不要孩子不给抚养费一般是不能不能的。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必须给付抚养费,不给付的,另一方能不能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但当事人约定由直接扶养人全部承担抚养费,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也不损害子女合法利益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能不能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第五十二条

三、离婚后还能不能要求增加孩子的抚养费

离婚后能不能要求增加孩子的抚养费,但是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增加抚养费的情形。法律规定能不能请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有: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