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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地物符号

2026-04-10 05:59 来源:云缪生活 点击:

识别地物符号

地物在地图上用符号表示,地物符号是由全国统一的《地形图图式》规定的。本节仍以旧“图式”为例。

(一)地物符号的图形

为便于图上判读,多数的地物符号是参照地物平面形状绘制的,如桥梁、道路、居民地等;有些是参照地物的侧面形态绘制的,如亭、塔、烟囱等;少数是按有关意义绘制了,如矿井、飞机场等。实用中要善于将符号与实地地物联系起来分析判读,掌握其规律性,就容易识别记忆。

(二)地物符号的分类

按比例表示的符号。实地面积较大的地物,如大居民地、森林、江河、湖泊等,图上是按比例缩绘的,可从图上量取实地的长、宽和面积(如图 4)。

图四 按比例表示的符号

半按比例表示的符号。实地的线状地物,如道路、垣栅、小河、通讯线等,在地图上宽度无法按比例表示,而长度是按比例缩绘的。实地长度可从图上量取,其准确位置在符号的中心线上或底线上(如图 5)。

图 5 半按比例表示的符号

不按比例表示的符号。对军事行动有影响或有方位作用的地物,如突出树、亭、塔等,因其实地面积较小不能按比例缩绘,只能用规定的符号表示。图上准确位置在符号主点上(如表3)。

表3 符号的主点位置

说明和配置符号。说明符号是用来说明某种情况的,如表示森林种类的符号,江河流向的箭头等,现地并不存在实物。配置符号主要是用来表示某些地域的地形特征,如露岩地、海岸土质、道旁行树等,符号也不表示地物的真实位置。有些不能用符号表达的内容,则用文字或数字注记。如地理名称、特殊情况说明等,用文字注记;高程、比高、河宽、水深、桥梁长度记载重量等,用数字注记(如图6)。

图6 说明符号及注记

(三)地物符号的颜色

我国一九五八年以后出版的地图,少数为七色套印,多数为四色套印。分色套印可以使地图内容层次分明,清晰易读。不同的符号颜色表示不同的内容(如表 4)。

表 4 符号颜色的规定

旧《地形图图式》的主要地物符号见附录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