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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兴华恶性案件始末

2023-12-08 19:33 来源:云缪生活 点击:

邱兴华恶性案件始末

2006年7月至12月间,在长达半年的《陕南邱兴华特大杀人案》的报道过程中,从案发到抓捕,从审判到枪决,华商报安康站全方位多批次连续追踪报道,华商报记者冒着酷暑采写并刊发了数十篇翔实的报道和图片,以真实独到的视角全程解读这起令人震惊的特大凶案始末,展示了公安民警不畏困难、全力追凶,与凶犯斗智斗勇的感人事迹,在新闻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有不少报道属国内独家报道。

在该案的庭审过程中,华商报安康记者站记者继续追踪报道,客观理性地还原事件整个审理过程,使公众了解了这起特大杀人案令人深思的真相。

特别是在杀人凶犯邱兴华被处以极刑后,安康记者站又根据平时采访掌握的素材,追踪了《邱兴华家属得到数万元社会捐助而11名无辜受害者却没有1分钱的捐助》一文,从人性和现实的角度对该现象进行了反思,再次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共鸣,彰显了《华商报》公正客观的影响力,圆满结束了整个维持了半年的追踪报道。

2006年7月14日,邱兴华与其妻何冉风到陕西汉阴县凤凰山上的铁瓦殿道观抽签还愿。其间,因邱兴华擅自移动道观内两块石碑而与道观管理人员宋道成发生争执,加之邱兴华认为道观主持熊万成有调戏其妻的行为,由此心生愤怒,遂产生杀人毁庙之恶念。

7月14日深夜,邱兴华趁道观内管理人员和香客熟睡之机,持一把砍柴用的弯刀和木棒,分别到各寝室向熊万成等10人头部各砍数刀,致10人死亡。次日天亮后,邱兴华将作案工具弯刀、斧头等物放入火炉及柴堆上,然后放火燃烧后逃离现场。

8月2日下午6时左右,安康市石泉县后柳镇一心村一村民发现有可疑人员在山间活动,由于犯罪嫌疑人邱兴华老家就在一心村且与村民大都熟识,该村民最终辨认出可疑人员正是被通缉的邱兴华,并立即向警方举报。

接报后,各级公安机关火速行动赶赴一心村,在极短的时间内对犯罪嫌疑人现身区域及周边山脉进行了封锁合围,安康市武警支队等单位也立即派出增援力量驰援事发地。

但邱兴华趁夜色和熟悉地形,逃脱了警方布置的三道防线。

此后,邱兴华在潜逃的过程中再添血案,在湖北随州持刀抢劫杀人,杀死1人,重伤2人,抢得现金1302元。

8月19日晚8时20分许,邱兴华返回其在汉中市佛坪县大河坝镇五四村三组租住的房子敲门时,被守候多日的汉阴县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2006年10月19日,安康中院一审判决:以为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邱兴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0元。

一审宣判后,邱兴华不服当庭表示要上诉;11月30日,上诉期满的最后一天,邱兴华递交了上诉状。

对邱兴华案,部分专家和法律界人士提出疑点,称应该对邱兴华做司法精神鉴定。部分司法专家则认为邱兴华属变态人格,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而邱兴华告诉记者,说他有精神病是对他人格的侮辱。

12月8日,陕西省高院二审,在庭审中,法庭主要围绕此案两大争议焦点:即对犯罪的原因的认定和是否采纳“司法精神病”鉴定申请展开,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展开激烈辩论。邱兴华的辩护律师张桦当庭提出请求对邱兴华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的要求,因其未提交出有说服力的证据,未得到法庭的采纳。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对此案择日宣判。

2006年12月28日上午9时,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法庭当庭宣布省高级法院维持安康市中级法院一审刑事判决的终审裁定,决定:判处被告人邱兴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对邱兴华经验明正身当即押赴刑场。

12月28日上午9:50,邱兴华在安康汉江边被执行枪决。

此后,关于邱兴华有没有精神病和该不该做精神病鉴定的话题,坊间议论甚嚣尘上,一段时间后趋于寂寞。 华商报记者 王培民

记者是新闻战线的“警察”,警察是公共安全战线的“记者”

良师益友《华商报》

作者 刘健

从我能认识几个字开始,就把父母看过的报纸拿来读,那个年代少儿读物很少见到,小时候就养成的每天看报纸的习惯,已经快五十年了。

二十年前到西安办案的一天早晨,大街上叫卖《华商报》,因那时安康还没有发行,也不知道有这种报纸,心里想有外商、有台商、有港商,怎么还有华商?为了弄清楚,就买了一张,看后眼前一亮,心里久久不能平静,第一次感觉到中国的报纸还能这样办,和我们以前看了几十年的报纸完全不一样,心里记住了《华商报》。

没过多久《华商报》在安康发行了,我成了它忠实的读者,因工作的关系我和《华商报》的很多记者都有联系,安康站的陈记者、王记者都是朋友了。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许多重特大案件的侦破,重大事件都是《华商报》第一时间对外报道的,由于全面、客观、公正,在社会上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使我局充分认识到向新闻舆论要警力的重要性。

记得10多年前,安康市公安局组织的记者采访团到恒口分局采访,我全面介绍了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的社会治安状况,也介绍了恒口示范区的经济发展及与公共安全有关的市政工程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中午在机关食堂就餐时发现没有《华商报》的记者,一问才知道《华商报》的记者去采访316国道恒口铁岭隧道内长期无路灯导致多发交通事故的事。由于《华商报》的首家报道,第二天中央新闻就播了316千里国道黑隧道的问题,引起中、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很快解决了多年来国道在城市过境双方都不想管的问题,千里公路的隧道亮堂了,死伤事故大大降低,当地群众拍手称快,鸣炮庆贺。

还有多年前的一个深夜,我恒口分局带班,因有重大警情没休息,部署警力巡逻。《华商报》安康记者站王记者打来电话说:“你肯定在办公室。”我说:“你怎么知道?”,他说:“到你办公室再说”。晚上11点左右他到我办公室后说:“你们邻县汉阴发生了特大杀人案,坊间传言纷纷,你们内部肯定已要求加强防范”。由于内部纪律的问题,我只能说不知道具体情况。他又说:“半夜了,你能不能帮忙叫醒一家商店,我买几件方便面带到车上,我们要连夜赶到石泉后柳上山”。我说“行”。后来《华商报》的记者和公安干警在山上奋战了几十天跟踪报道,全国乃至国外媒体对这起特大震惊世界的杀人案的最新了解大都来自《华商报》的公正报道。

多年与媒体记者打交道,我觉得记者和警察都是一样,记者是新闻战线的“警察”,警察是公共安全战线的“记者”,报纸和记者是国家这支诺亚方舟上不休息的哨兵,公安局和警察是它安全航行永不休息的水手。记者和警察既是合作伙伴又是良师益友,《华商报》和他们记者做到了,在《华商报》二十岁生日来临之际,把我的良师益友《华商报》和他的记者们的故事讲出来,大家共同分享,但愿这样故事我们永远讲下去。 (作者系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政委)